“家和万事兴,家稳天下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密不可分。润州法院家事法庭的女法官们,用柔情中的刚毅、严肃中的认真和微笑中的无私,践行着她们的使命与职责。
润州法院的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现有六名工作人员,除庭长外清一色“娘子军”。该庭在家事审判理念方面一改过去那种重审判、轻服务,重诉讼效率、轻纠纷事了,重身份关系确认与财产分割、轻婚姻关系修复和情感修复的落后观念,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重点,以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为终极目标,注重对夫妻双方安全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的保护和其家庭成员情感的治愈。
今年2月14日,恰好是西方情人节,当天,李丹彤法官成功劝和了一对闹僵的80后年轻夫妻。“原被告在生活上和习惯上需要一定时间的磨合,只要互相宽容一点,继续生活是没有问题的。”李丹彤虽然年轻,但经过一件件家事案件的历练,她从一名家事“新兵”迅速成长为一名气场强大却又不失柔情的女法官。2016年,她审结家事纠纷274件,普通民事案件办案数名列全院第一。
“家事审判没有简单的你输我赢。”已经辅助家事审判工作五年的书记员姚敏对此感受颇深。“我们庭的两位女法官都善于倾听,心细如发,抓住每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因素,对症下药,解除当事人心中的疙瘩,促使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2016年以来,润州法院共有212件家事案件经过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
“家事法官的工作重点不是审判,而是修复感情,希望我们所作出的每一份判决都是有温度的。”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这都是从事家事审判的女法官和书记员们共同的感受。
崇法尚德,修改婚姻家庭关系;内外联动,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创新机制,拓宽家事审判外延,作为省法院确定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2016年,润州法院家事案件的上诉率仅为1.6%,且无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67%的家事案件当事人经过德法感化,主动撤诉或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离婚案件中调解和好的比例为25%,且当事人无一再次起诉离婚。
来源:2017年3月8日京江晚报A10: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