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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超市内摔倒致手镯破裂 女子起诉商家索赔八万
  • 发布时间:2017-03-14 00:00

 

    超市快打烊时进场买东西,谁知没走几步摔倒在地,手上佩戴的翡翠手镯损坏后裂成三块。镇江中年女子张倩(化名)认为,超市地面有积水导致她摔倒,应该赔偿。在与超市方屡次协商未果后,张倩起诉索要赔偿8万元。昨天,京口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无果,法院当庭宣判,手镯估价7200元,超市承担75%的责任,即需赔偿张倩5400元。

  起因:闭店前顾客进入超市,摔倒后手镯破裂

  去年9月3日晚9时15分左右,张倩来到市区某购物中心,准备买些牛奶。工作人员向张倩说明快要打烊后,准许张倩进场购物,此时,一些工作人员已开始打扫卫生。

  张倩拿起购物篮走向牛奶所在的货架。然而,还没等走出几步,她突然摔倒在地,手上佩戴的手镯也裂成了3块。

  此后,张倩多次与超市协商,要求赔偿手镯损失,但因金额无法谈拢,张倩便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赔偿损失8万元。

  昨天,张倩未出庭,她的代理律师刘女士讲述了起诉理由:超市地面有积水从而导致张倩摔倒,超市方作为公共场所未尽到注意义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超市方的委托代理人刘先生反驳说,张倩没有证据证明摔倒的原因是地面积水,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张倩的诉讼请求。

  庭审:地面有无积水,手镯价值都成争议焦点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手镯到底值多少钱,以及损坏是谁的过错、过错责任大小上。

  刘女士表示,张倩是在云南腾冲购买的翡翠手镯,当初花了6万多元,因为翡翠有上升空间,因此主张8万元赔偿。刘先生则认为,张倩对于损失没有证据,也没有提供发票、合同证明摔坏的手镯价值8万元。

  至于过错在谁及责任大小问题,双方都觉得对方该负全责。庭审中,刘先生提供了一段视频监控录像,以图证明张倩与打扫卫生人员有过照面,且是在被告知即将闭店时,还是坚持进入超市。

  在录像画面中,张倩在超市入口与工作人员有过短暂交流,随后拿起购物篮进入超市内,紧接着发生了意外。在超市入口,一名工作人员似乎在拿着工具打扫地面卫生。刘先生坦承,没有拍到张倩摔倒的画面,“那里是个死角”。

  刘女士认为,超市提供的这段录像,可以证明张倩是在正常营业时间进入超市,而从进入超市到摔倒只有几秒钟,可以推定是地面打扫后的积水导致她摔倒。

  判决:超市承担侵权责任,按比例赔偿5400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倩在进入某购物中心时,虽临近当天营业结束时间,但仍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超市在营业时间内对购物区域进行清扫工作,妨碍了消费者正常购物,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张倩在购买商品时摔倒致手镯断裂,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已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她在购物时已明知超市正在进行清扫,却依然以较快的速度行走,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

  综合比较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酌定由某购物中心承担75%的损失。

  经过委托评估,张倩的翡翠手镯在完好状态下的市场零售价为6000元-7500元(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日),张倩已经为此支付了1万元鉴定费。根据本地区市场、人文、手镯品牌等信息,酌定手镯的市场价格为7200元,某购物中心承担75%的责任,即应当赔偿张倩5400元。

  法院就此作出判决,某购物中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倩5400元,并负担8000元鉴定费,另外2000元则由张倩负担。

  法院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当庭提出上诉。

 

    来源:2017年3月14日京江晚报第005版:A05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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