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扬中首次七人合议庭审理重大刑案
8月9日上午,扬中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该案采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由扬中法院岳益民院长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系统随机抽取的四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扬中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卫群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扬中法院首例适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开庭前,4名人民陪审员认真阅卷,熟悉了该案案情及相关法律条文。庭审过程中,陪审员依法参与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依法参与合议庭评议,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合议庭审理查明,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虚构给自己供职的银行冲业绩的事实,将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C5网络交易平台的充值二维码发给被害人直接支付,供自己在该平台消费,共诈骗作案29起,应承担犯罪金额合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来源:8月14日《江苏法制报》第A05版:江苏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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