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播报

《江苏法制报》:镇江法院智慧暖企用心护企
  •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

镇江法院智慧暖企用心护企

□本报特约记者 孙彩萍 常文金 本报记者 翟 敏

    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具有重要意义。镇江市两级法院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融入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着力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司法,让企业放下担忧,放心大胆投入创新创业中,精准发力,举措可圈可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继出台《镇江法院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开展“暖企惠民”大走访活动的十条意见》后,镇江法院又先后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体系工作方案》《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一条条暖企举措,一个个惠企文件,无不彰显着全市法院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坚强决心,释放了全市法院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审慎破产促凤凰涅槃

    “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营造有利于破产挽救的司法环境。通过对破产企业的甄别处理,对资源禀赋较好的企业,尽量采用重整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镇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在商事审判研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准确把握破产申请法定受理条件,依法保障产能化解和推动要素资源尽快释放,镇江中院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丹阳辖区重点企业中冶东方重工因欠付四川昭钢价款1169161元及利息经法院判决给付,该案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执结,并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四川昭钢遂申请中冶东方破产清算。丹阳法院在审查破产申请时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申请方不服上诉到镇江中院,民二庭庭长朱卫芳认真查看卷宗了解中冶东方的详细情况。

    原来这是一家生产特种钢的企业,拥有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电炉,相关技术也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当初为了立项也是经历了百般周折。经调查,企业停产原因是受大环境影响,钢铁价格下降太快,本来是3300一吨,后来降到1700左右,生产越多亏得越多,遂停产歇业。

    “看着挺心疼的,不忍心破也不能破……”承办法官实地走访后感慨道。公司负责人朱某某坦言,公司经营确实存在困难,但正在积极就大部分债务与各债权人进行协商,经营情况正在逐步好转,公司也在积极引入合作方进行重组自救,有三家企业正在与该公司商谈合作事宜。请求驳回四川昭钢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

    目前企业经营正在回暖,500名职工生计的维持以及较为环保的冶炼技术和不受去产能影响的广阔前景……个个因素都证明了企业发展的底气和求生欲。就这样,合议庭再次决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中冶东方重工奋发图强,2018年该企业光税收就缴纳达8亿多元。

    一段喘息的时间,一次修整的机会,对资源禀赋较好的企业何其珍贵。镇江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注重实地调研和放眼长远,对有重生希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从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生产技术、经营能力、市场前景等多方面分析原因,保障优质企业破茧成蝶。

智慧审理盘活资产释放产能

    镇江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注重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特殊功能,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发展潜能和经营价值的企业,充分利用重整功能,大胆创新,探索市场化融资,为债务人企业注入生机和活力。

    素有“镇江外滩第一楼”美誉的江河汇房地产项目,由于一次性投资额度过大,拖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终因资金链中断而被迫停工。为尽快清偿到期债务、改善城市形象、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汇丰公司向镇江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2017年10月16日,镇江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定债权总额为24.8亿元。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镇江中院重点开展了招募投资人的工作。投资人出于对可能有风险的考虑导致股权转让模式受阻;收购价格低于16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不足20%致收购资产模式功亏一篑。

    镇江中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通过引入融资方式实现续建重整。在确定续建方案后,镇江中院发布江河汇项目招募公告,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重整方案的融资方、代建方和销售方。后由市政府、市中院、债权人代表、外聘专家、管理人共同对9家投标人进行公开评议,经多轮磋商与艰苦谈判,最终确定由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近3亿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历经大半年的探索和磨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终于得以召开,讨论重整计划草案,协调化解各方不同意见和分歧,最终裁定正式批准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该案是镇江市首家以续建式重整盘活企业的案例,今年7月13日,该项目开盘盛典如期启幕。

“惠企”服务不断升级

   “法院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及时进行了反馈,还邀请代表走进法院参观体验,我们很满意!”在丹徒法院举办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中,作为人大代表的民营企业家们纷纷对该院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给出好评。

    近年来,镇江法院深入开展“暖企大走访”活动,由院领导带队深入民营企业,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广泛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化解遇到的难题,受访企业对法院带来的暖心司法服务很满意:“法院的专家为我们‘问诊把脉’,有跟踪、有回访,很多由来已久的问题都‘药到病除’,让我们对依法治企底气更足。”

    一纸司法建议如一方良药。镇江中院民二庭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或经营管理漏洞时,及时提出相关司法建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2019年4月,镇江中院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遂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规范担保文书签订行为,保护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扎口管理贷款业务、严格信用卡业务管理,杜绝以手续费等形式变相提前收取利息等三方面建议。两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表示立即研究应对策略。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