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助民企安心谋发展
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具有重要意义。镇江法院精准发力,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融入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着力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司法,让企业放下担忧,放心大胆地创新创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镇江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体系工作方案》《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一条条暖企举措、一个个惠企规范性文件,无不彰显着镇江法院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坚强决心,释放出镇江法院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审慎立案促凤凰涅槃
“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营造有利于破产挽救的司法环境。通过对破产企业的甄别处理,对资源禀赋较好的企业,尽量采用重整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在商事审判研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丹阳辖区重点企业中冶东方重工因欠付四川昭钢价款1169161元及利息经法院判决给付,该案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执结,并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四川昭钢遂申请中冶东方破产清算。丹阳法院在审查破产申请时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申请方不服上诉到镇江中院,民二庭庭长朱卫芳认真查看卷宗了解中冶东方的详细情况。经调查,企业停产原因是受大环境影响,钢铁价格下降太快,本来是3300元一吨,后来降到1700元左右,生产越多亏得越多,遂停产歇业。
“看着挺心疼的,不忍心破也不能破……”承办法官实地走访后感慨道。公司负责人朱某某坦言,公司正在积极就大部分债务与各债权人进行协商,经营情况正在逐步好转,同时也在积极引入合作方进行重组自救,请求法院驳回四川昭钢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
目前企业经营正在回暖、500名职工生计的维持以及较为环保的冶炼技术和不受去产能影响的广阔前景……每个因素都证明了企业发展的底气和求生欲。就这样,合议庭再次决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此后,中冶东方重工奋发图强,2018年缴纳税收8亿多元。
智慧审理盘活资产释放产能
镇江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注重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特殊功能,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发展潜能和经营价值的企业,充分利用重整功能,大胆创新,探索市场化融资,为债务人企业注入生机和活力。
素有“镇江外滩第一楼”美誉的江河汇房地产项目,由于一次性投资额度过大,拖欠大量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资金链中断而被迫停工。2017年10月16日,镇江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定债权总额为24.8亿元。会后,镇江中院重点开展了招募投资人的工作。投资人出于对可能有风险的考虑导致股权转让模式受阻;收购价格低于16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不足20%致收购资产模式功亏一篑。
滚石上山,爬坡过坎。镇江中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通过引入融资方式实现续建重整。在确定续建方案后,该院发布江河汇项目招募公告,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重整方案的融资方、代建方和销售方。后由市政府、市中院、债权人代表、外聘专家、管理人共同对9家投标人进行公开评议,最终确定由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近3亿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历经大半年的探索和磨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终于得以召开,讨论重整计划草案,协调化解各方不同意见和分歧,最终裁定正式批准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该案是镇江市首家以续建式重整盘活企业的案例。2019年7月13日,该项目开盘盛典如期启幕。开盘仪式之后,房源销控表成交套数不断刷新。
谦抑执行让民企浴火重生
“请执行局下大力气做好协调工作,加大矛盾化解力度……”镇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提出如上要求,时任镇江市市长也作批示要求协调化解。这是一起中韩两国企业纠纷,2013年年底,因扬中市荣德公司未支付切割钢线货款涉及4000余万元,韩国涉案企业态度强硬,要求法院必须限期执行到位。
此前,荣德公司是当地光伏领军企业,为本地1000余名职工解决就业问题,经济效益持续向好,对当地的发展做出了有力贡献。纠纷发生时,受国际大环境影响,光伏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寒冬”。
一边是韩资企业的不依不饶,一边是围堵公司渴望继续生产的企业职工。刚独立承办案件不久的张法官翻着卷宗材料,陷入了沉思……
理清思路后,他归纳了两个方案。其一,查封设备,强制拍卖荣德公司财产,仅设备就估价10亿元,完全可以偿还韩资债务。但是一旦启用强制措施,这将给荣德公司带来致命的打击;其二,给荣德公司一个喘息的机会,建议双方采用其他合作手段,尽量维持经营现状。
虽然第一种方案简单易行,可张法官毅然决定采用第二种方案。历经一个月60余次往返奔跑、沟通协商乃至谈判,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如今的荣德公司在度过寒冬后厚积薄发,在江苏明星企业评比中赫然上榜。
江苏经济报记者 耿文博 俞 航
通讯员 孙彩萍 常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