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治报:镇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本报讯(通讯员 徐达)近日,镇江中院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研讨,制定出台《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突出强基导向,发挥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最前沿、第一线的作用和深入最基层、联系群众最紧密的优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立足审判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审理“三权分置”案件,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富民产业发展壮大,妥善审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主动回应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妥善处理家事、邻里纠纷,依法治理高价彩礼、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延伸职能参与乡村治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便民利民完善司法举措,聚焦“近距离”,增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质效,方便群众就近起诉、办理诉讼事务。聚焦“高效率”,推行电子诉讼在线审理机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聚焦“少诉累”,在每个乡镇、大型社区、重点企业园区至少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点,因地制宜开展“农忙法庭”“葡萄架法庭”“草莓园法庭”“茶场法庭”等特色服务。聚焦“造氛围”,依托“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动自觉。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2年04月29日 版次: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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