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治报头版: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首案宣判
2023年上半年,一个运输车队夜间跨市潜入,2.3万余吨“毛垃圾”被运至丹阳市某废弃水泥窑宕口填埋……6月3日,镇江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当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据悉,此案是今年2月28日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案。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拣后产生的混合物,俗称“毛垃圾”,可利用价值低、处置费用高、环境污染大。2023年3月至5月,被告人徐某华与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商议,共同倾倒“毛垃圾”,从中获取不法利益。张某某提供“毛垃圾”的货源,被告人徐某华联系倾倒“毛垃圾”的场地,被告人徐某连提供“毛垃圾”的运输车队,殷某某(另案处理)提供其租用的丹阳市丹北镇某村废弃的原水泥窑宕口作为倾倒场所。
被告人徐某华接受从无锡市、常州市等地运输来的“毛垃圾”,在按车次收取费用后,组织人员将“毛垃圾”非法倾倒在殷某某租用的原水泥窑宕口。经侦查,被告人徐某华、徐某连等人倾倒“毛垃圾”768车,共计2.3万余吨。被告人徐某华从中获利25万余元,被告人徐某连从中获利2万余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68万余元。
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连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两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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