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不幸烧伤 法院调解当庭赔偿
  • 发布时间:2011-10-21 00:00

    近日,句容法院当庭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尹某是徐某雇用的驾驶员,为徐某从事砂岩石料运输。去年10月一天晚上,尹某驾驶徐某的货车到句容市徐某开设的临时加油站加油。在现场徐某未能提供照明设备,加上天色已晚,在无法知晓油箱具体位置时,尹某使用打火机查看油箱,不幸引发火灾,致使尹某烧伤。

    尹某住院治疗后,徐某支付了10万元医药费。由于尹某全身多处烧伤,面部中度毁容,急需数万元后续治疗费,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

    今年8月,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调解。最终,徐某答应再向尹某支付8万元。

 

来源:京江晚报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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