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赡养老母亲七名子女起争执
  • 发布时间:2011-11-09 00:00
 

  年近九旬的张大妈早年丧夫,辛苦地将7个子女拉扯大。可到了应该安享晚年的时候,子女却因为如何赡养她的问题起了争执。无奈之下,老人只得向法院求助。日前,扬中法院进行了调解。

  张大妈生有三子四女,没有经济收入,含辛茹苦地将他们抚养成人直到他们一一成家。

  为能顺利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对案件做了了解:原来在2007年,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张大妈和子女达成协议,轮流在三个儿子家生活,每个儿子照顾母亲一个月。虽有三个儿子照顾,但生活中还是有很多矛盾无法协调,导致无法共同生活。

  考虑到老人的长女、次女已年近七旬,又没有经济收入,实在难以赡养老母。承办法官对老人其余五个子女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将老人送至敬老院看护,相关费用和医疗费等由五个子女分摊,同时另外每年给付老人生活费1200元。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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