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网吧 被判拘役罚金
  • 发布时间:2012-01-09 00:00
 

    没领许可证,就非法经营网吧,日前,句容法院开庭审理一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黑网吧”,对非法经营者杨某依法判拘役五个月,处罚金3万元,同时,还追缴了杨某3万元的违法所得。  

  帮别人打工嫌工作累,自己办厂又没经验,30岁不到的杨某想到了一条轻松的致富路。在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杨某擅自在句容市某集镇的省道旁一出租房内设置电脑20多台,无证经营网吧。从2010年10月份左右开始经营直至2011年8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封该网吧时,杨某的非法经营额已达11万余元,并从中违法获利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对无照经营网吧的,个人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工商部门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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