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如判决我离婚,我就死在你们法院门口”,法庭内传来当事人王某撕心裂肺的哭诉声…原来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结婚20余年并育有一子,婚后一段时间内感情尚可。夫妻俩为了家庭和儿子起早贪黑忙于生计,后因儿子到城区上高中,夫妻俩为了照顾儿子的生活起居方便,便在城区租了房屋,由原告经常来照顾小孩,被告则在家上班,男耕女织的生活一度让被告沉醉于幸福之中…也不知从何时开始,双方的默契与和谐化为猜疑与争吵。
2009年3月始原告张某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因小孩即将高考,经法官劝说,原告撤回起诉。同年9月,原告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考虑双方的婚姻基础及家庭和孩子,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并未改善,2010年8月,原告张某又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庭前,承办法官即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法官的苦口婆心并没有唤起原告对以前幸福夫妻生活的回忆,法官的耐心解释和劝说也没有让被告王某心里有一丝的释然,极度的心理不平衡让庭审中的被告失去了理智和心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被告王某突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农药,打开瓶盖,庭审法官和书记员急中生智,夺下农药瓶,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的情绪冲动,加之王某的亲戚情绪也异常激动并指责法官,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再次做双方的调解和劝说工作,可被告死活就是不愿离婚,慎重起见,也为了给原、被告双方和好的机会,法院再次判决不准离婚。
时隔六个月,原告张某再度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三次诉讼离婚、长期的心理纠结,当承办法官将第四次离婚诉状送达给王某时,发现她面容憔悴,情绪十分容易起伏,对外界非常敏感,对他人极度不信任,对法官持敌视情绪。针对王某此情形,承办人决定不能让案件的处理进入死胡同,还是以调解为宜,虽前几次诉讼无数次的调解未果,但承办法官相信苦口婆心终为金石所开的。承办法官分析王某的表现,是因其心理落差失衡所致,那唯有让其发泄,承办人为平稳其情绪,隔三茬五就电话与其谈心,经常通知王某来拉家常,倾听王某的哭诉,有时一坐就是半天,每次在哭诉的同时表示还要走极端自杀,在得知王某还有哥哥和弟弟的情形下,立即与他们联系,其哥哥一开始不理解,认为张某有负于王某,后通过无数的沟通、交流,耐心释法明理,王某的哥哥表示愿意做王某工作,通过亲戚和法官合力做工作,王某终于同意离婚,但同时提出一些不合理条件,一次次的释法明理、一次次的交流,一次次的调解,双方终于就离婚、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的一刹那,承办法官的那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法官的职责是定纷止争,在面对“家”这个社会最小也是最重要的单位时,他们会考虑得更多,担忧的更多,像本案中王某在庭审中喝农药的行为更是让法官痛心。婚姻关系不像合同关系那样有条有款,也不像侵权关系那样鲜明对立,这里面有情有生活,张某和王某最终能在法院里能坐下来共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就是双方理性面对生活,再次选择生活的开始,也是法官用心工作的可贵成果。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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