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事故老母丧子 坚决执行法官送情
  • 发布时间:2012-01-13 00:00

  

    2012年1月6日上午,当润州法院执行局孙法官揣着最后一笔执行款走进汤家时,85岁的戴奶奶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连声说:“谢谢孙法官,谢谢润州法院!”

    事情还要从四年前的一起离奇车祸说起。戴奶奶共有六个子女,老五汤五子在2007年和朋友鸦某共同从事水产买卖。9月24日5时许,鸦某驾驶货运拖拉机由句容市送鱼到韦岗菜场,将车停放在韦岗菜场附近后,鸦某和汤五子下车搬鱼。突然,车子向前滑动,汤五子冲到车子前面用肩膀顶住车子想阻止车子下滑,而鸦某则准备上驾驶室采取措施。但由于脚穿拖鞋,货车直接将汤五子压倒,致使其重伤,后汤五子经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丧子消息传来,戴奶奶悲痛欲绝,而本就家境困难的汤家生活更加窘迫。根据调查,该拖拉机系汤五子、鸦某各半投资,共同购买。两人合伙经营贩卖鱼业务已有一年以上,合伙期间,双方等额投资,盈亏各半负担。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鸦某赔偿戴奶奶及其孙子汤海萍共227635.92元,执行日期为2009年3月24日。

    然而由于鸦某家庭条件也不富裕,并不能一次全部赔偿,在几次送达执行款后,这起长达四年的离奇交通事故导致的悲剧终于告一段落。当润州法院执行局孙法官将最后一笔执行款三万元递给戴奶奶的时候,戴奶奶已经激动地话也说不出来了,从润州法院到韦岗,三次送达,只求执行到位,老人家安心;这对于丧子之痛的戴奶奶和她全家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临走时,戴奶奶不断擦拭着流出的泪水,挽留孙法官吃饭;孙法官一边推辞,一边告诉戴奶奶的四儿子要好好对待老人,让戴奶奶晚年幸福。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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