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少年缺乏管教 寻衅抢劫数罪并罚
  • 发布时间:2012-02-13 00:00

    

    近日,润州法院审结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从寻衅滋事到故意伤害,最后走上抢劫的道路,被告人黄某因为自身淡薄的法律意识和单亲家庭的缺乏管教,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黄某的父母都不是镇江本地人,且结婚时并没有领结婚证。婚后父母双方矛盾激化,其母不辞而别;父亲则常年在外打工,无暇管教黄某,只有十几岁的黄某逐渐染上了各种坏习惯。

    在镇江,黄某逐渐混迹社会,认识了许多无业人士。2010年9月,黄某和几个社会朋友在梦溪路闲逛,在毕加索酒吧门口与被害人杨某因琐事发生了口角;随后黄某几人一起对杨某进行了殴打,打斗中黄某持砖块砸向杨某的头顶部,致使杨某头部重伤。事后经审判,黄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九年六个月。

    入狱不久,因为同伙的一次闲聊,黄某另一件案件也被揭露。五年前,黄某在殷某带领下,经事先预谋分工,在镇江市润州区润州山路1号温州美容美发店,采用音响线捆绑和持刀威胁等手段抢劫财务若干,随后潜逃回老家淮安。后经润州法院审理,黄某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加上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通过审前调查以及法庭审理,润州法院法官总结未成年被告人黄飞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时说道;“主观方面来说,黄某守法意识淡漠,法律知识贫瘠。不能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思想上缺乏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另一方面,贪婪自私的心理、好逸恶劳的品行,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客观方面,家庭教育的不到位。由于其父母已离婚,黄某平时与其父亲生活,其父亲平时忙于打工,对他家庭管教不严;而且其父亲文化水平不高,对黄某的思想教育不够重视,家长对孩子的思想动向并不清楚,也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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