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对十二岁男孩小晨索要抚养费纠纷作出判决,确定了小晨的父亲需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对小晨做心脏手术的医疗费判令其父承担一半。在案件审理中,该院少年庭作了大量的审判外延伸工作,不仅帮助小晨获得医院医疗费减免,还确保判决后的执行效果得到有效保障。
早在2007年,小晨的父母就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约定小晨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不久,小晨父亲便因盗窃锒铛入狱。两年前小晨父亲出狱后不知去向,也从未联系过小晨,抚育费分文未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小晨一直依靠母亲的低保以及外公的资助生活,去年上半年,小晨的心脏病日益严重,急需手术治疗,但此类手术费用不菲。无奈之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小晨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小晨父亲支付每月抚养费500元,依法承担一半的医疗费、教育费。
润州法院收案后,经至原居住地和服刑监狱调查,小晨父亲自07年离婚后便离开镇江,出狱后去向不明,目前下落不明。依法律规定,可以向小晨父亲公告送达。但小晨的手术费用还是没有着落。审理中,小晨母亲提出,当初结婚时小晨父亲户口迁到自己家中,现在村里拆迁了,小晨父亲按人头算能分到2万元拆迁费,因为他一直没回村里,这笔钱还在村里。对这一信息,承办法官到村里进行了核实,并将小晨父亲下落不明的调查情况进行了告知。
2万元的拆迁款,无疑能解决一部分手术费用,但小晨的手术费用究竟需要多少?承办法官又来到了医院,在咨询手术费用的过程中,细心的法官还获悉了一条对小晨极为有利的线索:医院对经济困难的病患有减免部分医疗费用的政策。法官帮助小晨向医院方面提出了申请,母亲没有工作,父亲下落不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急需手术,加上法院出具的相关材料,小晨很快获得了部分医疗费的减免。11年8月16日小晨进行了室缺修补及右室双腔纠治术,手术效果很好,15天后小晨出院,共花医疗费35065.32元,后在学校医疗保险中获得13901.4元,小晨实际支出医疗费用21163.92元。
对小晨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以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小晨的父亲有义务抚养小晨。小晨因心脏手术治疗实际支付21163.92元,小晨父亲应承担一半即10581.96元。对于今后小晨的抚养费,给付具体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合理确定为300元。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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