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电话跟踪调结抚养费纠纷
2月17日上午,被告柳某来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郑重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张法官,你真有耐心,几次电话联系我作工作,以前我的想法错了,我和孩子父亲有矛盾,是我们大人之间的事,不能让孩子受委屈。”
原告陈某和被告柳某是2月14日刚调整到立案庭工作的张忠娣接待的一起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陈某与柳某于2000年在法院诉讼离婚,当时法院判决柳某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120元。后因女儿在读师范,教育费等支出较大,120元抚育费远不能满足需求,故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育费。张忠娣从昔日的亲情出发,以孩子的心里成长作为调解基础,劝解双方不要对簿公堂,建议诉前调解。经过张忠娣一番耐心细致地解释后,柳某初步同意增加抚养费,但具体数额表示要回去再考虑一下。
为防止柳某想法有反复,张忠娣每天都会电话跟踪案件进程,着重从亲情角度做柳某思想工作,最终柳某同意增加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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