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两条鱼 被判两年刑
  • 发布时间:2012-03-02 00:00
 

      因不满客人的抱怨而拳脚相加,火爆脾气的王虎军为自己“赚了”两年刑罚。近日,句容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

  王虎军在句容某小区开了家海鲜馆,平时生意也搞得红红火火的,因为自己脾气暴躁,不仅跟周边商铺的关系闹得有点僵,也常常与顾客发生口舌之争。2011年10月,王虎军的海鲜馆正常开张,华伟伟邀请朋友一行三人到海鲜馆吃饭,朋友说吃鱼,华伟伟将朋友带到包房等候,自己一人前去买鱼,选中了两条鱼让王虎军秤,随后王虎军开口要价30元,因觉得王虎军要价太高不合理,华伟伟付了买鱼款后埋怨了几句便去了包房。

  送餐时,朋友问服务员两条鱼的价钱,都觉得价格不合理,要求见老板,王虎军到了包间被华伟伟一行人数落了几句,便与客人发生了争吵,王虎军见自己势单力薄,吵不过几个人,抡起板凳砸向华伟伟等人,导致华伟伟被砸伤。吃顿饭还被打伤,华伟伟怒气冲天与王虎军互相殴打起来,经法医鉴定,华伟伟一行人受伤程度为轻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王虎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三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而被告人王虎军因故意犯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判决王虎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