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义气”不可乱讲 帮老乡打人进了班房
  • 发布时间:2012-03-07 00:00

  

     遇见困难,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无可厚非,但需要区分情况,违法乱纪的事情千万不可帮,否则真正的忙没帮上,倒给自己惹来了麻烦。近日,几个老乡出于“义气”去帮朋友殴打他人,就被丹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了刑。

    2011年7月,安徽定远县在丹阳某公司打工的刘某,因为工作上的琐事与公司的车间主任陈某发生了纠纷,心中不服气,便想约几个老乡教训一下陈某。2011年7月25日晚8时许,刘某通过其朋友李某,约了史某等三人,来到了车间主任陈某的暂住地附近,刚好遇见陈某,便采用拳打脚踢、扔砖块等方式,对陈某进行了殴打。陈某被打后,回到住处才发现鼻子和耳朵开始流血,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20余天,花费医药费2万余元。陈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了轻伤。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参与殴打陈某的5名被告人一一抓获归案。

    在案件审理期间,5名被告人在庭审上均表示自己的行为太过冲动,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并对陈某所花费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计4万余元给予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陈某的谅解。

    据此,丹阳市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对5名被告人判处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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