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手里卡上22万却没了 顾客起诉银行被驳回
  • 发布时间:2012-03-20 00:00

   

    2008年10月,王刚在句容市区某商业网点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向卡里存进了22万余元。然而2009年底,王刚无意间竟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只剩下了一百余元!大吃一惊的王刚赶紧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已经在2009年2月份办理了挂失和取款业务。自己明明没有去银行办理挂失,更谈不上取款,卡里的钱怎么就不见了呢?越想越觉得憋屈的王刚认为,自己的巨额损失与银行的管理疏忽肯定脱不了干系,一气之下王刚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

    然而银行方面表示,自己在办理挂失及取款业务时完全符合规定流程,并无不妥。

    而在调查案件时法官发现,王刚的账户在办理银行卡消磁换卡业务时,申请换卡人(经刑事侦查尚未确定此人身份)填写的卡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及换卡时输入的银行卡密码与原告持有信息一致,银行的操作流程也完全符合规定。

    而由于王刚报案时银行视频监控信息等证据材料均已灭失,王刚手里的证据不能证明银行方面存在过失。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王刚的起诉请求。

    审理该案的法官对金陵晚报记者表示,由于王刚起诉银行的证据不足,而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目前还没出来,法院目前只能根据掌握的证据驳回王刚的起诉请求,“市民在办理银行卡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不能随便透露给他人。”(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