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诉前调解助民工讨薪
  • 发布时间:2012-04-12 00:00

   

    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7名民工被拖欠近半年的工资5565元发放到他们手上,看着来之不易的工资,民工们感动至极。

    去年11月,王某等七名瓦工受某垂钓中心老板赵某雇佣,对该垂钓中心进行内部整修,工期10天左右,工资总计5565元。整修完毕后,该垂钓中心老板赵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七名瓦工工资。王某等人遂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因证据不足,劳动仲裁委拒绝受理。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王某等人到开发区法院寻求帮助。

    受理后,法官立即找来赵某谈话,赵某承认王某等人为其工作的事实,并确认了7人的工时工资。法官将之与王某等提供的工时清单进行核对,并核算工资。当法官了解到赵某之所以拒付7人工资,是因为2009年王某曾受雇于金某,因工伤问题,两人之间存在矛盾。法官再次找来赵某,耐心做金某工作,讲明以前的纠纷与发放工资是两个问题,不能将私人矛盾转嫁到其他民工身上。经过努力说服,赵某终于答应支付工资,并约定时间将全部工资款送到法院。至此,这起因矛盾纠纷导致的拖欠工资案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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