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孙国根法官收到一份极为特殊的礼物———幅当事人亲手所绣的十字绣,一针一线中弥漫着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对法官用心办案的敬佩。
2010年,同为80后的小肃和小甜,两人结缘于网络,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属于标准的“网恋闪婚”。收入较稳定的小夫妻婚前就相中了一套170万元的联排别墅,小甜的母亲朱某对购房极为支持,分两次借给小两口51万元用于首付。婚后不久,小两口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不和。朱某担心万一两人分手,借款收不回来。遂于2011年11月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51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的矛盾陷入白热化状态,对如何还款都赌着一口气。哪怕在执法法官明确告知,房产拍卖将会损失30多万元的情况下,小甜一方仍在强调,即使亏光了,也要拍卖房子。
执法法官认为,由于目前房产市场的低迷,首先房产的评估价值就少了十几万。还有因此而来的相关契税,经向税务部门了解,如果拍卖房产的话,一是要缴纳首次购房的契税,二是该房购买不足五年,将按照有关规定缴纳6.5%的各种税费,这些税费也约有十几万元。如果双方都带着赌气的心态来对待案件的执行,就是用金钱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为此,法官开始了长达三个月近二十次的协调工作,向朱某发送执行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一意孤行拍卖房产的后果。劝导小肃积极筹款,和平解决争端。最终,双方不再赌气,在不拍卖房产的情况下,朱某作出让步,借款、利息、评估费、公告费等按482000元结算,由小肃分两次偿还,小肃的母亲提供担保。房子产权则属于小肃个人财产,贷款继续由小肃偿还,小甜不再享有房子的产权,离婚时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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