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主动出击能动司法效果好
  • 发布时间:2012-05-29 00:00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通过分析案情,抓住矛盾焦点,集中多方调解,终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解决涉及债务纠纷的执行和民事案件。

    据悉,开发区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正面临倒闭。陈某与该公司有债务纠纷,2011年11月,陈某来到开发区法院申请保全,并委托代理律师。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的另外3名债权人也申请执行。法院将该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拍卖,所得款项不足13万元。根据参与分配的比例,陈某应得执行款4-5万元。另外,陈某的代理律师刘某与陈某签订代理协议,约定刘某为陈某代理其与开发区某公司的债务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款17万元,代理费3.5万。但陈某以没有拿到执行款为由,拒绝支付刘某代理费。刘某遂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主持公道。

    法院审理认为,这两起案件存在交集。于是,两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决定抓住它们的共同焦点,共同协调这两起案件。该法官将案件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向他们仔细梳理案情,权衡各方利弊,分析法律关系。通过近3个小时的认真细致的剖析,所有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协议:因陈某是最先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可优先从执行款中扣划部分欠款,并从所得款中直接扣划1万元给刘某。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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