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湖法庭妥善办理涉老案件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金山湖法庭受理了一件赡养案件。原告王老太系94岁高龄老人,老伴早年已去世,有四个子女。2012年,王老太因病住院后,四个子女关于老人的赡养事宜存在矛盾,造成老人住院期间拖欠医院医疗费且无人照料。
法庭受理该案后,全庭上下都较为重视,承办人快速通知四个子女,进行协调矛盾,了解有关情况。四个子女中,年龄较大的也已是白发苍苍、行动起来颤颤巍巍。兄弟姐妹坐下来也是各说各的理,吵吵嚷嚷。承办人在办案中发现家庭矛盾还是集中在老人财产的分配方面,在与每个子女交谈过程中,发现矛盾还是可以化解的。于是协助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最终于6月20日下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财产方面的约定,以及老人赡养的约定,包括她今后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医疗费用都有所保障。端午节来临之前,老人子女将原告从医院接回,一家人团圆过节。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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