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成功化解涉残道交赔偿纠纷
  • 发布时间:2012-07-09 00:00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温情司法,悉心调解,依法保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原告残疾人余某于2010年12月与被告陶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余某锁骨骨折,两次治疗共用去医药费2万余元,给家境并不富裕的余某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因与被告陶某多次协调无效,万般无奈之下,在严庄社区做保安的余某找到了润州法院在市残联设立的诉讼服务联络站求助。诉讼服务联络站负责人张小兵十分关心和重视残疾人反映的实际困难,立即安排专人调解。

    调解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张忠娣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调解原则,经过4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两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调解结案后,腿脚不便的余某,还冒着酷暑专程将一面锦旗送至立案庭,表达了对该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的感激之情。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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