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送女方彩礼,女方则叫嫁妆。那么,离婚时财产分割,这彩礼和嫁妆该怎么分呢?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调解审结了数起因彩礼返还问题而闹得不可开交的离婚案,男女双方为了一台空调、一台洗衣机都争执不休,着实罕见。
要了彩礼要嫁妆 啥也没有
小刘和小雯结婚已经十年了,并育有一子。可是近年来二人不断吵架,感情不和,以致分居。不可避免的,二人都想到了离婚。
离婚后,彩礼是不是得退还给我?小刘在接受润州法院调解时这么问。可是小雯并不这么想,她表示,当初彩礼都是属于赠品送给我的,凭什么还要我还?
小刘执意要小雯退还当初结婚时的彩礼铂金钻戒和宝石戒指各一枚、24K、18K金项链各一根,还要求将当时女方带过来的嫁妆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归属自己所有。小雯则坚决认定这些物品都是赠与自己的,不予退还。
润州法院认为,彩礼是结婚时男方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男方不能要回;二人结婚十年,家电等物品已经是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应归女方所有。于是调解决定,彩礼钻戒等物品归女方小雯所有,家电、沙发等物品归女方小雯所有,小刘还需一次性支付女方7000元补偿款。
当年结婚当年离 彩礼要回八千
小飞和小凤是今年2012年1月5日办理的结婚登记,可是因为婚后双方无任何感情交流,近日已经准备离婚。小飞想到结婚时赠与女方的38000元彩礼,就提出了女方返还彩礼的要求。
据了解,小飞共给予小凤彩礼38000元。部分由小凤操办购买了电脑、液晶电视、全自动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和日用品作为陪嫁物品,另一部分小凤则用于过年回家置办年货和礼品。而小凤仅提供了相关物品的购买发票金额7218元。这令小飞非常不满,认为小凤应该退还家电和剩余全部彩礼。
小凤自称收到小飞彩礼是事实,但此举系小飞对自己的赠与行为;且小飞的要求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故不同意返还彩礼。
一方坚决要求全额退还,一方则坚决不退,润州法院民一庭的何法官只能慢慢地调解,希望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经过认真审理和调解,对于彩礼返还问题,何法官认为,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较短,彩礼可以适当予以返还。因小凤陪嫁物品电脑、液晶电视、全自动洗衣机在小飞处,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上述财产确定归小飞所有。小凤再返还给小飞的彩礼扣减上述财产的折价款,润州法院确定为8000元。
法官指出,由于婚姻案件涉及家庭矛盾,调解的作用往往大于判决;法官耐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分清离婚时双方的实际情况,将有利于最终判决的达成。从审判角度来说,一般情况下彩礼是属于赠与行为,男方不能要回;当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应该酌情而定。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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