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送至九旬老人手中
近日,针对申请执行人系90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现状,丹阳法院执行局专程赶赴老人家中,将执行到位款9000元送至老人手中。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1年,该案由丹阳法院导墅法庭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结案。嗣后,被执行人严某已履行部分义务,还有九千元未履行,申请人荆某多次到导墅法庭,要求拿回全部借款。导墅法庭多次与被告严某联系未果,荆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常春华了解了该案案情后,立即通知被执行人,要求给付案款,但发现被执行人严某在外地打工到过年才能回家。严某家中只有公婆在家,执行员随即联系到严某的公公,说明案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严某的公公与严某联系得知欠款是事实,才答应找人来处理。7月底,严某的小姑子来到法院,代严某履行了全部义务。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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