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小女孩获赔偿
  • 发布时间:2012-08-10 00:00

  

    每年寒暑假是中小学生伤害事故的易发时段,近日,在丹徒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一名被机器轧伤右脚的九岁小女孩得到了赔偿。

  九岁的周小雅(化名)是个不幸的孩子,父亲正在服刑,母亲离家出走不知下落,自己一直随奶奶王老太共同生活。今年7月10日,正在放暑假的小雅到奶奶上班的荣炳某鹅业合作社找奶奶回家吃饭。看到饲料加工车间运输饲料的履带机觉得好奇就围着看,遭到车间承包人龙某的驱赶后仍不肯离开。为防止小雅调皮受伤,龙某到不远处准备将履带机的开关关掉。谁知就在这段时间内,小雅不慎将脚放在了履带机上,致右脚受伤,需要手术费等近2万元。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奈的小雅起诉至法院要求鹅业合作社及龙某赔偿相关损失。

  考虑到小雅家的实际困难,为更好地调处纠纷,丹徒法院宝堰法庭受理此案后,邀请荣炳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多次找到鹅业合作社负责人及龙某沟通、调解此案。经过努力,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合作社及龙某承诺按责按期赔偿小雅各项损失共计19000元。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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