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款从7万变成13万 家庭房屋装修引发纷争
  • 发布时间:2012-08-22 00:00
 

      装修是一件令业主十分头痛、分神的事情,大部分业主会“图省事”而选择找一家装修公司进行装修。但是,如果与装修公司产生纷争,我们该怎么办呢?最近,扬中的祝女士便遇到这样的事。

    家住扬中市长江花城四期的祝女士,想把房子装修一下,便找到扬中市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可就在装修收尾时,双方因装修款引发了纠纷,从原先约定好的7万元变成13万元。装修公司指出由于此次装修有新增量与新增项的部分,导致装修款增加。对此说法,祝女士气愤不已,认为自己并没有与其约定此事。装修公司向祝女士索要装修款并与其协商未果后,诉诸公堂。

    本案争议焦点是,在增量与增项两个方面,“本装修费的结算依据是以实际工程量为准,还是以合同约定的69800元为准?”。在增项方面,原告装修公司指出的与被告祝女士口头约定的装修新增事宜并没有证据证明,不足为信;在增量方面,原告制作的预算单内没有清楚标明“本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计算”,也是引起此次纠纷的重要原因。

    2012年8月15日,扬中法院成功调解了此次装修纠纷,在被告祝女士已经支付装修工程款7万元的基础上,于2012年8月24日之前再向原告扬中某建筑工程设计公司支付一万元装修工程款,双方均对该结果表示满意。

    希望祝女士遇到的事情能够给大家提个醒,看到合同上的模糊概念,一定要问清楚,这样才是对自己的一个保障,否则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反之,对于装修公司来说,要诚信经营,且不可贪图小利,“钻空子”来达到收益的目的。其次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如果与业主协商装修合同外的一些新增项目时,最好是要签订合同,不能仅凭口头约定。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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