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白法庭积极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 发布时间:2012-08-27 00:00
 

      2012年以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加大了对事故责任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条文和计算依据,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力争定纷止争,案结事了。8月24日该庭又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2年5月18日上午7时30分,被告张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原告赵某所驾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赵某受伤。该事故经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双方为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句容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计20000元。

    在审理中,法官了解到被告经济十分困难,前期为原告垫付的几千元医疗费还是向亲戚东拼西凑借来的,现确实无实际能力立即支付其他款项。针对案情审判人员积极主持原被告双方多次进行耐心细致的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于今年9月30日前赔偿赵某各项损失计15000元。原、被告对该结果均表示满意。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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