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交通事故总会带来悲剧的发生,而躺在病床上的小东的悲剧却不仅仅是因为遭遇了交通事故,他的老板利用他的“特别授权”,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将他的事故补偿款卷走了。。。。
小东是外地人,来到本地不久就在谢老板的公司打工。去年十一月,小东在为老板送货的途中遭遇了车祸,不仅车辆损毁,人也受了伤。后经鉴定为工伤,事故责任方也应赔付相应的费用。由于小东是谢老板公司的员工,当时身体欠佳的小东就委托老板做了代理人,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理赔事项。
起初,谢老板很是用心尽力,不仅给小东垫付了医药费,还积极争取小东的赔偿款,说等小东康复,再以工伤为名,以公司名义给小东一笔钱。谁知就在小东自认为安心之时,谢老板拿走了交通事故理赔的八万多元钱,并说小东为公司工作,这钱给他给公司都一样。
小东这时才如梦方醒,这次委托代理将自己的“救命钱”都代了出去,要是谢老板赖着不还或者远走高飞,自己以后该怎么办?想到这里,小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镇江市润州区法院能够替自己讨回公道。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老板借“委托代理人”身份获取赔偿金的事实损害了原告小东的利益,小东有权利要求谢老板归还。本着调解为先的原则,希望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顺利将此案调解。
最终,在谢老板反复要求扣除医药费等补贴费用的情况下,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现状,并对谢老板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希望他能体谅原告小东的困难,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而小东答应扣除医药费等杂项费用三千多元,谢老板归还金额为七万八千元。
特别授权是当事人在特殊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行使自己的应有权利,可是小东却悲剧的“被代理”了。承办法官告诫大家,对此类行为需要有所防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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