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两卖惹众怒 卖货赔款不讨好
近日,一堆滞留在海关的铁矿粉引出了一起不小的官司,买卖三方互相指责,最终闹上了法庭。
据了解,卖方是一家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去年8月,该公司与本地一家公司签定了铁矿粉买卖合同,买方先支付了定金75万元。可是当买方前往海关取货时,发现还有另一家公司要求取货,两下一对质,发现两个买方的合同都是正式、合法的,而且卖方公司的名称竟然也一样。
于是,心知被骗的两家买方公司找到了卖方进出口公司,希望讨一个说法。谁知,卖方竟然不屑一故,称货是你们要买的,合同也是你们要签的,现在货已发出,概不退换。这一下更加激怒了两位买方,甲公司已经付了75万元定金,乙公司更是支付了全部货款200万元,而现在这批货总价值不过160多万,根本不可能满足两家买方公司的需求。
今年9月,怒不可遏的两家买方公司一起将卖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剩余货款。润州法院金山湖法庭经过审理,查明被告进出口公司以买卖铁矿粉为名,分别于去年8月、今年3月与两家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而实际货物量远远未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属于一货两卖的非法经营手段。加上被告公司态度恶劣,声称货物有限,不要拉倒之类的言辞,引起了原告方的强烈不满。
最后,润州法院还查明了原告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严重,已无力现金赔付。于是,判决被告除需支付铁矿粉之外,另赔付两家公司共计人民币115万元。因被告暂时无力赔付,令其将黄铜等其余货物折价出售来进行赔偿。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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