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调解挽回母子情
  • 发布时间:2012-11-16 00:00

 

    俗话说“养儿防老”。子女孝敬父母既是美德也是义务。不孝子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效果。近日,开发区法院就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法官上门成功化解母子心结。   

    张老太与丈夫含辛茹苦地将儿子孙某养育成人,助其结婚生子。2009年,张老太在丈夫因病去世之后一直独自生活。今年夏天,张老太在一场大病之后,丧失劳动能力。本来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张老太唯一的儿子,孙某应该把张老太接过来,对其尽赡养义务。然而,事实确是,张老太搬来后,孙某夫妻俩非但没有好好照顾老太,还找借口将老人赶出家门。走投无路地张老太只能狠心地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深入张老太家中、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具体案情及其背后的故事。承办法官还请来当地老支书,在孙某家中通过耐心释明法理、讲通情理对孙某进行教育,希望他不仅在物质上要保障老人的生活所需,更要在精神上给予老人关爱。在教育过程中,孙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惭愧地低下了头,并主动向老人承认了错误,并承诺以后一定好好照顾老人。张老太看到儿子承认错误,真心悔改,主动撤回起诉。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也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善待老人的道德课,达到了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开发区法院坚持特事特办的方针处理涉老案件,对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减免诉讼费用,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这些做法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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