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方查找终令外籍肇事者现身
日前,润州法院在市残联设立的诉讼服务联系站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涉残道交人损案,经过多方努力,查找到了该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
事故发生在今年7月26日的深夜,外地小伙杨某违规搭载高某骑电动车回家,当他逆向行驶在电力路上时,与相对方向正常骑行的聋哑人刘某相撞,由于杨某骑车速度较快,虽两辆均为电动车,仍造成刘某严重受伤,车辆基本撞毁。当日,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至附近的医院救治,经诊断身体多处骨折,刘某卧床休息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工作,而肇事者杨某仅在事故大队交纳了500元的保证金,医疗费加上误工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使本来收入就低的刘某雪上加霜。更令刘某意料不到的是,当他身体稍好后准备找杨某赔偿损失时,杨某的电话已经打不通,身份证显示其为涟水人,在镇江只是暂住,刘某找到暂住地发现已经人去屋空。
诉讼服务联络站受理此案后,立即拨打杨某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登记的手机号码,已处于停机状态。承办法官随即与交警大队戴警官联系,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案情,得知交通事故案件简易程序仅有一份事故认定书,而没有任何笔录。无奈之下承办人只得将传票、诉状副本等材料随挂号信一并寄往杨某老家涟水,希望杨某的家人在收到传票后通知杨某11月26日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在挂号信寄出一周后,杨某终于来到了法院,法院再次告知其开庭时间等事宜,杨某表示将准时出庭。至此,这起涉残道交人损案的肇事者经法院多方查找终于现身。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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