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机内遗留银行卡 冒名取款一万领刑罚
  • 发布时间:2013-01-18 00:00

    

    ATM机内有张银行卡,卡内还有一万元存款!家住丹阳市的王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并动了心将卡内的钱据为己有,结果受到刑罚。

  王某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欲取款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插不进机器,王某重复试了一次,此时屏幕上却显示取款、查询余额等功能,他尝试按了一下取款键,接着又根据提示输入金额,结果取款机里还真的吐出了相应的人民币。王某恍然大悟:原来有人将银行卡忘记在取款机内了。当即王某查询了卡内余额,并最终分两次取出卡内1万元现金占为己有。当日,失主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不见了,即赶至银行查询自己的账户余额,发现卡内1万元已被他人冒取,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调取了银行的监控录像,确定作案人为王某。王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且将1万元退还给失主。

  丹阳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以被告人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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