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摔伤起纠纷 请来师爷来调解
徒弟跟着师傅拜师学手艺,在劳动过程中,失足摔伤,却因侵权损害赔偿产生矛盾,近日,镇江开发区法院审理这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大路镇的小刘学校毕业后,家人便让他跟着邻村的老谭学泥水瓦匠活,老谭也觉得这小子勤快肯干,有他跟着,也减轻了不少负担,师徒二人也相处融洽,情同父子。不料,在一次工程中,小刘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住进医院治疗,老谭支付了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小刘及父母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遭到老谭拒绝,认为赔了全部的医药费用,已经仁至义尽了。小刘便诉至法院,想讨回公道。
审理中,老谭以已经尽了支付医疗费的义务,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不能追究工伤事故为由抗辩,不肯再支付,办案法官通过走访了解该案的来龙去脉后,发现两人邻村而居,平时两家关系也不错,休庭后,就走进村里,做起了双方的工作。在村干部的帮助下,意外地获知老谭的师傅张老头就住在隔壁镇,张老头得知这一情况后,便同法官一起参与调解,张老头拉着老谭回忆过往,讲述如何一点一滴看着老谭成长成熟,在说到“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句话时,老谭终于向法官表示,可以酌情在给点,
最终在法官调解下,答应支付相关费用1.8万余元,师徒俩的双手又紧握在一起,还邀请小刘痊愈后,再来学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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