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一个家,妈妈一家,剩下我自已,好像是多余的。。。。。。”,这首多年前的老歌写出了九岁男孩小文的心声。
今年九岁的小文原本是一个阳光快乐的男孩,2009年小文父母离婚,小文随父亲生活。虽说父亲对自己疼爱有加,爷爷奶奶也视他如珍宝,母亲每年按时给他寄生活费,但长年见不到母亲的小文总是闷闷不乐,学习也一落千丈。小文的表现父亲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却总也想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
无奈之下,小文父亲以小文名义向法院起诉其母亲,要求增加抚养费。小文的父亲向法官透露:“离婚以后自己又结婚了,目前妻子又怀孕了,怕小文情绪会因此更不稳定。其实增不增加抚养费是次要的,之所以向法院起诉,是希望通过法院出面调解,让小文的母亲能多关心孩子,抽空去看看孩子。”
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深深为小文的现状而揪心,眼前总是浮现小文渴望母爱的眼神。并第一时间联系了小文的母亲。
小文的母亲刚到法院抵触情绪很重,离婚时约定小文随父亲生活,自己每年按期给付3500元抚养费,对小文已尽到抚养义务,自己现在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庭,又有了孩子,不希望平静的生活再受到打扰,认为是小文的父亲无理取闹跟自己过不去,法院不应该支持。承办法官告诉小文的母亲,金钱代替不了母爱,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抚养,还存在精神上的抚养,离异家庭的孩子灵更脆弱敏感,做为母亲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父母在离婚以后,除了给付子女抚养费以外,还应该经常去探视自己的子女,精神上让孩子能体会到父母虽然离婚了,妈妈不和他住一起了,但并没有抛弃他,并把小文的近况告诉了她,还不无担忧的提醒她,长此以往发展下去小文将是一个性格不健全的孩子气。承办法官的一席话语,让小文母亲流下了惭愧的泪水,并自我检讨:自己再婚后更多的精力放在新家庭和第二个孩子身上,却忽视了小文的感受,很少关心他,忽视了对小文精神上的抚养,做为一个母亲,自己确实对不住儿子。自愿增加抚养费,同时承诺今后一定经常去探视小文,带儿子回家团聚,不会再冷落他,做一个称职的母亲。
在承办法官的真心付出下,这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不仅得到圆满解决,而且帮助小文重新找回失去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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