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急帮老友 遭遇躲债闹心
  • 发布时间:2013-08-16 00:00

 

    老友的朋友急需用钱,在老友提供担保下借钱给其朋友。没想到借钱人迟迟不还,一催再催不予理会,竟还躲起来不见。日前,这起闹心的官司在镇江开发区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妥善解决。

    老李和张女士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因为共事多年成为好朋友,一方有什么困难,另一方也会尽量帮助,双方你来我往的,相互之间也算信任。2005年夏天,张女士突然打电话给老李,说自己好朋友老刘因为做生意需要筹钱,自己作担保,跟老李借几万元钱,并保证按约定还本付息。老李没有多想,第二天就拿了五万元现金带到张女士家中,张女士朋友老刘也写了借条,张女士也在借条上签了字作担保。2006年1月,老刘并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只是委托张女士转告老李因生意的原因,无法按约还钱,希望老李能宽限一段时间。老李心中不快,但是碍于张女士的情面,便勉强答应。然而2006年4月,老李再向老刘要钱时,老刘却以其他理由搪塞过去。之后,每次老李向老刘索要借款,老刘总是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张女士也帮着老李向老刘催款,但是起不到任何作用。老李于2013年6月法院起诉,要求老刘还本付息六万元。

    承办法官接案后,迅速联系老刘,促使其到法院解决该案。老刘到法院却辩解说因生意失败,现在根本无力还钱。法官讲法析理“借别人的钱首先应当表明一个还钱的态度,如果实在没钱还,可以坐下来协商,制定一个还款计划。”老刘在听了法官的话之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愿意早点将钱还清。原告老李也不强人所难,表示只要老刘肯还钱,以前不开心的事既往不咎,并同意给老刘一个还款期限。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双方约定,老刘从调解结束之日的下月起每月偿还老李5000元,分11个月还清。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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