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借条为离婚 司法鉴定还真相
  • 发布时间:2013-09-04 00:00

 

    为了迫使丈夫尽快离婚,妻子称向他人借款数万,出具了借条,丈夫否认。经司法鉴定,认定借条系伪造,债权人不敢补交诉讼费,法院按撤诉处理。

    李某夫妇于2010年结婚,由于感情基础较弱,婚后夫妻经常吵架。正当两人为离婚闹得不可开交时,一纸诉状把夫妻俩告到了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债权人张某说2011年4月,王某通过其亲戚出面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万元,并出具书面借条一份,张某起诉现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夫妻返还借款6万元。

    妻子王某庭审中认可向张某借款6万元。该借款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俩承担。李某对妻子借款的事情感到十分茫然,对借款的时间提出了质疑并申请法院对借条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镇江开发区法院委托权威鉴定部门对该张借条进行鉴定,结论是借条形成时间晚于借条落款时间。拿到鉴定报告的债权人张某傻眼了,法院通知其补交相关诉讼费用,张某不敢补交,法院依法裁定张某起诉李某夫妻借款一案按撤诉处理。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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