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丹徒新城某小区的一对邻居因为空调机位的问题争执不休,最终对簿公堂。近日,丹徒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审结了这起因空调机位扰邻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
[案情回放]
2013年7月,家住丹徒新城某小区的李先生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这才得知自己被邻居张某告上法庭,要求移除安装在张某房间外的空调外机。
法庭上,张某诉称,2010年1月左右,李先生将其客厅空调外机安装在其房间窗户外,空调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张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先生移除安装在其房间窗户外的空调外机。
而李先生表示,自家的空调外机确实放在张某的房间窗户外,但该空调机位是开发商设计并分配给其使用的,自己也确实没有其他闲置机位可以使用。
[法官释法]
法院审理认为,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物权法》35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本案中,李先生空调外机在张某房间窗外,其运行时的噪音确实对张某的日常生活有影响,此案属排除妨害纠纷。
对待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双方关系。基于原、被告双方的邻里关系,避免双方因一场官司而埋下仇恨,承办法官凌鸿波经实地了解后,考虑到被告移机对其产生的影响要小于不移机对原告日常生活的噪音影响,故着重向被告李先生阐明这一观点,反复释法析理,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该案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同意将其空调外机移至其阳台西侧位置,移机及其所需费用由原告张某承担,自移机之日起若空调外机发生倾斜,由原告张某负责加固并承担费用。李先生空调外机移机后,因非人为因素坠落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原告张某承担,如新移机位置出现安全隐患,李先生有权将空调外机重新移至开发商设计的位置。同时,原告一次性补偿李先生因移机增加的日常维护费用1000元。
上一篇:邻里闹纠纷 只为一道门
下一篇:网恋仨月闪婚 了解不深闹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