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婪恶意启动诉讼,手机短信揭露事实真相
  • 发布时间:2013-09-17 00:00

 

    近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贪婪导致的恶意诉讼案件,法院在查明事实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张某和史某原是异地朋友关系。史某因缺少资金,向张某借款四十万元,并由史某向张某出具了欠条一张。史某按借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向张某履行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由于不在同一个城市居住,张某发短信给史某,要求把本金及利息一起汇到一个史某并不熟悉的第三人的银行卡上。史某按张某的要求把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入张某指定的卡上,但并没有收回欠条。近一年后,张某依据史某没有收回的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张某万万没有想到,史某仍保留着张某当初发给史某的短信,庭审中张某当即慌了手脚。法院最终采信了史某的证据,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并由张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古语说得好,偷鸡不着蚀把米。本案同时也是告诫当事人,一方面要讲诚信,另一方面,对出具的债务凭证要及时收回和销毁,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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