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突然不见了整车螃蟹
  • 发布时间:2013-09-25 00:00

 

   大闸蟹作为食客的美味佳肴,其价格也是物以稀为贵,可你能想到在运着一车包装严实的大闸蟹突然不见后,会发生什么吗?最近润州法院南徐法庭就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中突然不见了整车螃蟹的蹊跷案件。

   安徽女老板柯某某在常州从事水产批发生意,将美味的大闸蟹卖到以食为天的广东人餐桌上。去年10月份,正是螃蟹最肥美的季节,柯老板的生意也是红红火火,但偏偏此时突遇不测风云。在一漆黑的深夜,柯老板雇佣的驾驶员孙某开着她专门为运输水产而购买的厢式小货车,行驶到沪宁高速镇江段时发生了故障,只好停在路边检修,可不幸的事就此发生了,河南人胡某某突然一个不注意就开着大货车从后面撞了上来,硬是将厢式小货车后面的密闭箱体给撕裂开来,车上用于装螃蟹的泡沫盒子也部分散落在地,所幸没造成人员重大伤害。

    孙某见此情形迅速快报警,报警时仅仅陈述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两车追尾事故,并向接警人员描述了车牌号码,其他情形并未陈述。不到十五分钟,交警就赶到了事发地点,一看只是厢式小货车箱体被撕裂开来,不多的几只宽泡沫盒子和几只死螃蟹散落在地,再一询问双方情况,没有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也未提及其他重大财产损失,为了不至在深夜的高速公路上发生次生危险,现场处理民警在对事故现场勘察后,让涉案双方尽快撤离现场,第二日再前往事故大队进行处理。

    第二日前往事故大队进行事故处理的孙某,在向交警部门提交书面事故陈述时,却突然提出在前晚事故中不见了149800元的螃蟹,应该是事发后被他人拿走了。事故大队领导一得知这情况,感到事情重大,10多万的螃蟹不见,如果被盗了,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连忙前往涉事的厢式小货车上查看情况。10多万的螃蟹,正常包装运输的话,涉事的厢式小货车要被装的满满当当,可到小货车上一看,连一只螃蟹都没有,有的只是码放整齐的泡沫盒子。再一回来向现场处理民警了解情况,根本不可能有大量螃蟹丢失。其后接连几天,孙某不断吵闹,交警部门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根据现场看到几只螃蟹情况而写上部分螃蟹损失这一内容,对此河南人胡某不认可,一直声称事发时根本没看到螃蟹。

    双方争执不下,柯老板一纸诉状将胡某及相关人员告到了南徐法庭,但提交的诉状中并未主张螃蟹损失,直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她才提出要求对方赔偿螃蟹损失136400元,为此她仅提供由驾驶员孙某自己经营的水产商行出具的螃蟹清单一份及武进区凌家塘市场孙某经营的水产批发部出具证明一份,以此来证明螃蟹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胡某一直未到庭,仅在与承办法官电话沟通中一直声称原告根本不存在螃蟹损失。即使胡某一直未到庭,法官也并未仅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将案件简单一判了之,而是追求最大限度还原案件真相后,给各方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

    承办人李弘在调取了事发当晚孙某的电话报警记录、原告车辆送评估时评估机构的照片资料,并向当晚出警民警询问后,再根据日常生活中螃蟹通常是一匹匹牢固捆扎后再码放在泡沫盒子内运输这一习惯做法,内心初步形成心证——如此大量捆扎牢固的螃蟹在深夜高速公路上,不可能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完全不见了踪影而仅留下空空的盒子,原告诉称的巨大螃蟹损失可能子虚乌有。

    因此,法官依法要求原告进一步举证,但原告未能举证。据此,法院判决认为原告主张螃蟹损失136400元,但与其在事发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陈述其螃蟹损失价值为149800元不同,给合事故发生后出警民警的陈述、事发于深夜的高速公路上、事发后第一时间原告并未向出警民警提及巨大螃蟹损失、螃蟹运输的通常方式,在原告未能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巨大螃蟹损失的相关情况下,对其主张的螃蟹损失136400元,法院难以认定。

    作为交通事故受害方是值得同情,并有权主张损害赔偿,但不能因此就将一些不存在的损失罗列进来无理地要求对方赔偿。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不会基于同情而根据受害方的陈述,就支持其主张而要求对方赔偿。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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