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ATM机内发现银行卡盗取一万元 做贼心虚一小时后自首
  • 发布时间:2013-10-12 00:00

 

     近日,丹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周某因取走他人遗忘在ATM机内银行卡中的一万元,被丹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行一年。

    今年8月份,周某来到丹阳某镇的一农业银行自助服务厅准备取钱时,却发现柜员机内有卡,并且还是输入了密码的状态。此时周某见四周无人,虽然内心是有些胆怯,但终究抵不过金钱的诱惑,周某还是连续5次点击取款机键面,每次取出2000元,共一万元。取款的过程周某是东张西望,神色紧张。事后出了银行服务厅,周某看见路边有一位行人,他觉得这人就一直躲在角落看到了他取钱的全过程,遂他加快脚步上了前往市里的公交,一路上周某都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有便衣警察在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30分钟的车程,周某已经被自己吓出了一声冷汗。

    到了市中心,周某在再也熬不住了,他马上打电话到派出所自首,将自己在银行卡内取钱的事实和盘托出。而事实上,路上的行人根本没关注过他,也没有人跟踪周某,更没有便衣警察监视周某。这一切都是因周某做贼心虚产生的幻觉。但因被害人的银行卡与手机相连,当周某第一次从取款机内取出2000元时,被害人就发现自己卡内的钱被取走了,遂立即报了警。法院综合了案件整体情况,做出上述判决。

   从周某取钱到自首,前后不过一小时时间,而取到钱后的这一个小时内,周某内心的恐惧、慌张远大于“获得意外之财”的欣喜。这一个小时内的一点贪念,让自己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对此周某悔恨不已。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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