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心生歹念 摧残“花朵”遭判刑
年近六旬的老汉王强因看到电视里的淫秽画面,春心勃勃之下竟将魔爪伸向天真无暇的五岁幼女小玉,对其实施了奸淫。这件事让这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的心灵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也给这个原本美好的家庭带去了无尽的痛苦。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强奸案,老汉的“兽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被告人王强(1954年生)是扬中市某工厂的工人,和被害人小玉(2008年生)的父母是同事关系。事发那天,小玉在工厂内玩耍,王强看见后将她喊至自己宿舍内看电视。小玉也认识这个“爷爷”,没有多想,就答应了。没想到,等待她的却是一场噩梦。因宿舍内电视正在播放淫秽画面,王强心痒之际,看到身旁可爱漂亮的小玉,便心生歹念,产生了与小玉发生性关系的冲动。于是王强锁上宿舍门,将年仅五岁的小玉抱到床上,不管小玉的哭闹,脱下她的裤子,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当晚,小玉的父母发现了女儿的异常,在父母的询问下,小玉哭着说出了实情。知道女儿被侵害,小玉的父母犹如五雷轰顶,不敢置信,愤怒之下立即报警。事发第二天,被告人王强被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强明知小玉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庭审中,王强亦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扬中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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