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购的家具质量问题,双方闹上法庭,对双方最突出的矛盾问题,开发区法院法官深入现场,化解矛盾,最终争议的焦点得以妥善解决。
2012年初,镇江新区某高新科技企业董事长在一次家具订货会上向一家具厂采购了大量的办公家具,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剩余的货款待家具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货款。然而,家具买来后不久,该企业认为这些家具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多次交涉无果后,一怒之下拒绝支付货款。原告多次索要货款不成,便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了案情,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家具的质量究竟是否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但仅凭当事人双方律师各执一词的描述和起诉状里的书面材料,并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认定,如果不深入现场进行调研,一切审理和认定都是纸上谈兵。因此,在经过初次庭审之后,法官决定联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调查并进行庭审工作。
为了不影响当事人双方的正常办公,现场的调查和庭审放在了周六下午进行。然而,原被告双方见面之初便剑拔弩张,现场工作一开始就笼罩在紧张的气氛之下。之后,法官在被告的带领下逐个对照其所提出异议的存在质量问题的家具,同时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确认其问题的严重程度。然而,在查看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意外,双方当事人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相互指责起来,场面几近失控。见此情形,法官立刻停下手头工作,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劝导和说服。
终于,经过法官陈之以情、动之以理、晓之以害的耐心说服,双方当事人的过激情绪逐渐开始平息,此时法官就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做出了客观、公平的处理和认定,被告对此表示接受,并当场承诺愿对一些存在着质量问题的标的物采取修理、更换等方式解决。或许是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打动了双方,此时被告的情绪也开始平静下来,表示愿意接受法官的认定和裁判。
一波三折之后,此次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告一段落,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