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婚生子,再婚的继子,再婚的生子,在父亲去世后,因继承问题闹上法庭。日前,开发区法院受理后,经历了上诉,被告人离世及追加当事人的曲折,复杂的案情与渐远的家庭,金钱与亲情的矛盾,经过法官持之以恒地努力,最终长达两年多的诉讼得以圆满调解。
原告黄某系老黄与原配气质陆某的婚生子,陆某去世后,老黄与黄某某结婚。被告牛某系老黄的继子,被告黄某伟系老黄与黄某某的婚生子。老黄去世后留有房屋三间共计88.16平方米。2011年10月18日,该房屋被拆迁,黄某某获得拆迁补偿款共计95450.76元及88.16平方米的优惠房购房面积。为分配拆迁利益,上述原被告经多次协调未果。2011年12月,原告黄某以其享有继承权将黄某某、牛某、黄某伟诉至开发区法院要求继承老黄的遗产。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黄某某一次性给付原告各项补偿款共计7万余元。被告黄某某不服上述至中级法院,同时又以赡养纠纷将原告起诉至该院。而在上诉过程中,黄某某又因病去世,中院便将此案退回开发区法院重审。重审过程中,承办再一次重头梳理,详细了解案情,走访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和邻居,发现黄某某在去世时,其母亲尚在,原审遗漏了相关诉讼主体,需追加案件当事人,顿时案件更加复杂起来。此时通过走访及与当事人接触,了解到被告黄某伟还是比较顾及兄弟之情,其余被告也都自愿放弃上述遗产。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原被告联系、沟通,与双方拉家常,谈成长经历,使双方感受到亲情的珍贵,不是区区几万元就能衡量的。又谈到老母亲也离世,随着岁月的增长,亲人只会越来越少,也会越来越重要,不该计较点点得失,更应珍惜人世间的真情。同时,借助双方代理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得做通了双方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达2个多月坚持不懈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的手最终握到了一起,至此一起长达两年多的连环诉讼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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