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遭遇车祸 私了不清法院调和
家住丹徒区辛丰镇的孙老太已八十八岁高龄,前阵子不幸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因年事已高,老太恢复较慢,除了身体的伤痛,向肇事者索要赔款也让她闹心。无奈之下,老太一纸诉状将肇事者丁某告到了丹徒法院。
2013年4月的一天,丁某和往常一样骑摩托车正常行驶,谁知不慎与横穿马路的孙老太相擦,孙老太因此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孙老太的家人与丁某到交警队事故组商谈赔偿事宜,并签订了协议书,约定丁某在签字后五天内一次性给付孙老太女儿17000元。后双方因为赔偿款的给付发生了分歧,丁某自述已经全部给付完毕,但孙老太家人说只给了一部分钱。双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案件承办人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基础,庭审中,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庭后分头背靠背进行调解,又召集双方面对面多次协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丁某当场给付了剩余部分赔偿款,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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