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者围堵加气站 三名出租车司机获刑
  • 发布时间:2014-05-16 00:00

 

    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被告人陈某、谭某、唐某因犯聚众 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有期七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 年11 月5 日上午,因天然气上涨,物价局经过听证程序后对出租车计价规则进行调整,数十辆出租车到计量局调整计价器,被告人陈某因计价规则的改变未能达到其在听证会所提出的缩短等候时间、三公里外与镇江保持一致等听证要求,遂号召出租车停止调整计价器,聚集出租车至政府北门索要答复,未果。出租车驾驶员解某向陈某提议围堵燃气公司加气站,被告人陈某遂发动出租车驾驶员围堵扬中燃气公司CNG加气站以阻碍公交车等其他车辆加气,从而给政府施压。自11 月5日中午10 时40 分至15 时50 分,相继有39 辆出租车参加围堵加气站,后因相关行政部门到场劝阻后离开。

    2013 年11 月7 日,扬中80余辆出租车驾驶员聚集至扬中市政府信访局门前等候政府部门答复,后不满信访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徐某遂提出采取“5 元一加、10 元一加”循环加天然气的方式围堵加气站,被告人陈某表示赞同并发动出租车驾驶员对燃气公司CNG 加气站进行围堵,围堵自11 月7日上午10 时44分持续至次日下午14 时58 分,后被公安机关强行驱散。在围堵过程中,被告人谭某为了确保出租车长时间围堵加气站,收走了二十余辆出租车的钥匙。被告人唐某在得知仍有部分出租车在路上营运时,先后5次主动将陈某等10 余人送至扬中市区对营运出租车进行拦截。

    2013 年11 月7日至8 日,被告人陈某、谭某、唐某采取发动、收钥匙、拦截营运出租车等方式使79 辆出租车围堵CNG 加气站,致使扬中市燃气公司被迫停业,中扬公交公司85 辆CNG 汽车停运,导致扬中市至少9000余名老百姓出行困难。

    三被告人的行为虽然是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但是他们却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争取权益不应该建立在损害别人利益的基础之上,这样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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