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巧调解化纠纷
  • 发布时间:2014-06-24 00:00

 

    快两个小时过去了,眼看就到下班时间,当事人卢某和主审法官张红终于走出调解室,只见卢某口中连声道谢:“张法官你真是有耐心啊,我相信你!”

    先前的多次电话沟通都无结果,来法院的时候也是坚决不同意法官给出的调解方案,怎么最后就答应了呢?主审法官道出了其中的思路和过程。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大多是出于逐利的动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调解时候一定要避免讲些大道理,而应该紧紧围绕对方的利益需求来论述。劳动者一方往往对解决纠纷的时间和成本比较敏感,希望问题尽快处理。在把握住当事人心理的基础上,切实站在当事人角度帮助其分析何种方式对其更为有利。当事人有可能因为法律规定不完善及对法律认识有误区而导致盲目提出过高诉求,这种时候就要结合法律有关规定,告知和提示当事人对类似案件法院的处理结果,引导当事人建立正确的法律预期,避免滥用诉权,要向当事人对事实、法律可能存在的错误理解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降低或避免过高的不实际的诉求。做到耐心倾听、有利分析、透彻释法,当事人自然比较容易接受法官给出的方案。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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