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三)华某、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具体案情:
华某与徐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7月到8月间,被告人徐某、华某在其住处容留赵某、文某某吸食冰毒3次。2012年8月上旬、中旬,被告人徐某在镇江市东惠物业公司停车场办公室内,容留赵某、文某某等人吸食冰毒2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华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犯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判处被告人华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点评:
容留他人吸毒,是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实质上就是开设地下烟馆或者变相的地下烟馆,是导致目前吸毒者增多和戒毒后又重新吸毒的重要条件,对吸毒者个人和社会危害都很大。本案中两罪犯为一对夫妻,并育有子女,不仅自身因犯罪行为受到刑罚严惩,还可能令年幼的孩子失去至亲的照顾。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情节,考虑判决的社会效果,对被告人徐某适用缓刑。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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