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害怕离婚后财产被妻子分走,看似聪明的他竟然让父母起诉自己和妻子,不料被承办法官识破。2014年8月,句容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奇案件。
今年6月,句容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返还财产案件,老杨夫妇俩称因为自己不认识字,所以将自己的50万元拆迁款给儿子小杨保管,并签订了一份保管协议,约定该款由儿子保管,老杨夫妇可以随时要求返还,二老过世后,剩余款项赠予儿子一人。该款项现存在儿媳吴某名下。现二老因生活所需,要求儿子小杨、儿媳吴某返还该款项。
庭审中,小杨完全认可老杨夫妇的诉讼请求,并且与同在被告席上的妻子吴某发生争执。吴某提出,自己与小杨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该拆迁款是自己和小杨所有的房子拆迁所得,小杨害怕离婚后自己分走财产,才要求老杨夫妇起诉小杨和自己的。这一戏剧性的变化引起了法官注意,为解开心中疑惑,法官决定进行实地调查。
法官与保管协议上签字的两位见证人李某和刘某分别进行了谈话。李某表示保管协议是小杨写好后让他抄的,当时老杨夫妇并不在场,并且协议的真实书写日期也并不是协议下面的日期。刘某表示自己不知道该协议是什么时候写的,小杨是他朋友,是应他要求签的字。同时法官发现,协议上的保管人与被保管人签字笔迹相似,于是向小杨询问。开始,小杨一再否认,后来法官表明可以进行笔迹鉴定时,小杨承认父母签名系自己代签,并吐露了真实情况。
原来,小杨与妻子吴某因为家庭琐事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小杨认为自己平时赚钱比较多,妻子没有工作,家里房子主要是自己赚钱所建,现在要离婚了,希望可以多得点财产,于是便找朋友写了上述保管协议,让父母起诉自己和妻子。
在了解上述情况后,法官从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希望他们珍惜家庭,为子女考虑,放下心中芥蒂。最后,小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与吴某和好,老杨夫妇主动撤诉。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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