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调解一起公告下落不明离婚案
  • 发布时间:2014-10-16 00:00

 

  10月9日上午,刚过完十一长假,宝堰村民刘先生就来到宝堰法庭诉讼服务站,在此见到了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谋面的妻子陈某。

  2014年9月初,刘先生到宝堰法庭诉讼服务站要起诉和妻子陈某离婚,刘先生提供了结婚证复印件和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妻子陈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近两年来也没有回过家。刘先生表示,陈某系山西人,和自己是因打工相识的,婚后没多久,陈某就自称外出打工,此后便下落不明,期间刘先生电话联系不上陈某,陈某的家人自己联系不上,现在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要求法院公告送达并判决其和陈某离婚。

  收到刘先生的诉状后,考虑到婚姻关系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草率公告送达引发的负面效应不可估量,因此宝堰法庭眭咏梅庭长对此非常慎重,并没有立案并送达,而是要求刘先生提供陈某及其家人的联系方式。在法官的要求下,刘先生提供了陈某同样嫁到了镇江的姐姐的电话,但法官多次拨打此号码都无人接听。眭咏梅庭长经过多方的查找和联系,打听到了陈某姐夫的地址和电话,终于和陈某的姐姐取得了联系。陈某姐姐称其和陈某也没有联系,但在法官表明用意后,陈某的姐姐表示自己会想办法和陈某取得联系,让陈某回宝堰处理此事。

  10月8日上午,长假过后第一天上班,眭咏梅庭长又联系了陈某的姐姐,其表示,自己已经和陈某取得了联系,陈某在十一期间回到了镇江,现住在陈某姐姐家中。眭咏梅和刘先生、陈某约定好,在10月9日对双方做调解工作。

  当天上午,久未露面的陈某终于出现在刘先生面前,刘先生一肚子埋怨冲着陈某发火,陈某表示自己一直都在各地打工,没挣到什么钱,积蓄了点钱也被工友骗走了,自己没脸和家人联系,但是她并不想和刘先生离婚。听到妻子的解释,刘先生努力消了一半,眭庭长趁热打铁,从组建一个家庭多么不易的角度用人情去感动刘先生,并指出陈某在外不联系家人的做法实属不妥,经法官的批评,陈某也表示自己接下来在常州打工期间会每个月回家,并和家人时常联系,不会再消失不见。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刘先生和陈某尽释前嫌,和好如初,刘先生撤回了自己的起诉材料,和妻子携手离开了法庭。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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